分权不当:企业过早死亡的催化剂
浏览次数: 发布时间:2012-10-28 10:35:53
一、过早分权。企业在发展阶段,人员的磨合与成长,忠诚度,对企业的认可及管理能力还没有具备时,分权过早就会导致行动不统一,凝聚力较差,协作困难,产生低效与死亡。
二、分权不当。分权时不是按照能力与管理岗位的匹配进行分权,而是盲目分权,管得好也分,管不好也分,不具备管理素质及能力也给分权,这样就会因分权不当产生内耗,导致企业低效与死亡。
三、缺乏制衡机制。很多企业只是分权,但很少有完备的制衡体系,这样是导致权力滥用及不能正确的使用权力的根源,从而易导致企业低效与死亡。
综上所述,分权不当是企业过早死亡的催化剂。因此,企业分权不可轻率,应慎之又慎,要切实根据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来决定企业是否应该分权,根据企业人员实际情况来决定企业如何分权,并且分权时必须配以健全的制衡体系,否则,就会因分权不当使企业产生内耗,由内耗导致低效,由低效加速死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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